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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京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培训

2012年12月28日,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以下简称财务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科学事业单位充分理解和掌握财务制度修订的原则和内容,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保障财务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部、科技部于2013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培训,培训主要针对中央级科研院所的财务负责人。

培训会上,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巡视员宋秋玲介绍了财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对下一步各部门认真组织部门内部更大范围的培训和积极开展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提出要求。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戴国庆进一步强调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预算管理的各项要求。财政部教科文司和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相关同志分别就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说明。

新《财务制度》,是1997年《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修订版,增设了“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和“财务监督”两章,共增加三十三条。新《财务制度》加强了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和结转结余管理;结合科学事业单位业务特点,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规范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

我院计划财务局在财政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了京区40余家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与会代表认真学习,在会议休息期间和会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规范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是本次制度修订的亮点之一,也使制度实施的难点和重点,将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接下来,我院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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