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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中期评估要求

  按照我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分期拨款的管理方式。通过中期评估促进研究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请你单位按本要求的规定认真组织对2006年度项目中期评估,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中期评估报告上报我局。

  我局将审核相关材料,对部分项目组织现场核查,根据审核结果核定二期拨款。

  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财务收支和研究所管理规范三个方面内容。

  一、项目进度:

  研制项目简介(承担人、经费、研制周期及整体计划安排);

  已完成的工作量及其评价、主要人员就位及工作内容、设备的实物照片等;

  未完成工作的预计工作内容、相应经费、完成时间等;

  项目如有变更,详细说明变更内容、责任人、理由和依据。

  二、财务收支:

  院研制项目要求研究所建立单独的内部财务管理账户,并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收支管理。

  提供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收入支出报表(包括经费使用与项目对应内容的注释)和经费收支依据复印件(包括院、所、课题组的入账证明文件,万元以上主要支出的合同、付款票据等)

  三、研究所的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

  院研制改造项目由研究所对院负责,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研究所应结合本所实际管理情况,加强本所的项目管理,落实人、财、物条件,保证集资经费到位,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监督项目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研制改造项目的顺利执行。

  研究所以正式文件将上述内容的报告报院综合计划局,其中设备的实物照片可直接用EMAIL发至:zbc@cashq.ac.cn。
附件: